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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海洋学院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

整理日期:2008-08-02
资料来源:海文专业课考研资料

  浙江海洋学院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

  一、培养目标

  培养热爱祖国,热爱海洋事业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制度,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,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,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、教学、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。

  二、报考条件

  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。

  (二)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  ( 1 )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;

  ( 2 )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;

  ( 3 )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,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(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 9 月 1 日)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;

  ( 4 )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,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,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研究生。

  (三)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,报考委托培养、自筹经费研究生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。

  (四)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。

  三、报名时间及地点

  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,考生必须先网上报名,全国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,均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。报名时间一般为 10 月 10 日 ~ 31 日,现场确认时间一般为 11 月 10 ~ 14 日,

  报考的具体办法可直接到各地市招生办查询。报名时间、考试时间以国家教育部通知为准,可查询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://yz.chsi.com.cn 。报考的具体事宜可直接到各地市招办或我校研究生处咨询。

  四、确认程序

  (一)网上报名。具体要求届时详见教育部有关通知。

  (二)报名点现场确认。应届本科毕业生持身份证和学生证,其他人员持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,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,交纳报考费,现场照相。

  (三)考生领取表格,如实填写个人信息。一旦发现虚假报名材料,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。

  五、考试

  (一)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。

  (二)初试时间:全国统一考试日期由教育部规定。

  (三)初试科目:政治理论、外国语和两门业务科目。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。政治理论、外国语满分各为 100 分,两门业务科目满分均为 150 分。

  (四)复试一般在 5 月中旬前结束,复试办法和程序另行制定,在复试通知书中直接通知考生。同等学力考生,复试时须加试(笔试)两门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。

  六、体格检查

  (一)体检时间: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;具体时间、要求,体检前通知。

  (二)体检标准:按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七、录取

  根据 “ 德智体全面衡量,择优录取,保证质量,宁缺毋滥 ” 的原则进行录取。

  定向、自筹经费、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,均须签订培养协议书。

  八、学习年限

  招收的硕士研究生,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 3 年。

  九、就业

 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,毕业后必须回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。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采取 “ 双向选择 ” 方式,落实就业去向。

  十、其它

  (一) 2009 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,全部享受国家计划内研究生待遇,免收学费。

  (二)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,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。

  (三) 详细情况可查询浙江海洋学院网站 www.zjou.edu.cn 。

  以上各项如有变动,以教育部发布的文件或通知为准,敬请考生随时关注。

  浙江海洋学院 200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优惠政策

  1 .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享受计划内考生待遇。

  2 .为鼓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成绩优异考生,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。对于总分超过 30 分,单课最低分超过相应分数 10 分以上的考生,且排名在该学科前三的考生给予奖励,奖金额度分别为 3000 元、 2000 元、 1000 元。

  3 .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来自 985 、 211 院校的考生,录取后学校按每生 3000 元标准在入学时给予一次性奖励,与新生奖学金不重复奖励(取高值)。

  4 .录取为我校的研究生在校期间均可享受普通奖学金和科研津贴,成绩优良、表现突出的研究生还可享受优秀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。其中普通奖学金每年不低于 2600 元,科研津贴每年不低于 2400 元。优秀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按不同等级发放,具体见学校有关文件规定。

  5 .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研、圆满完成学业,学校每年提供不少于 1000 元的培养费,在校期间若有较大科研成果或发表高水平论文,学校另行奖励。

  6 .所有被录取的非本校考生,开学后凭车、船票报销复试来回路费。

  7 .对于家庭条件困难研究生,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、勤工助学以及“助教、助研、助管”兼职岗位。

  欢迎报考浙江海洋学院,欢迎考生献身于国家海洋事业!

  学校网址: http://www.zjou.edu.cn

  电子信箱: yjsc@zjou.edu.cn

  单位代码: 10340

  咨询电话: 0580 - 8180949

  联系人:苗老师

  邮政编码: 316000

  通讯地址: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海院路 18 号浙江海洋学院研究生处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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