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五、商代的方国与疆域
商代朝把它的统治地区分为畿内和畿外两大部分。畿内是商王室直接统治的部分,称为“王畿”;畿外是众多方国、部族分布的地区。
邦畿之内除王都以外,有不少的城邑为王室的诸子和其他贵族的封地。这些封地和畿外的方国,性质虽然有所不同,但都要接受商王的封号,成为王室的臣属。商代可能已经比较普遍地实行了班爵制度,侯、伯、子男等爵位,都见于卜辞。其中,侯国最多,其次为伯,所谓“诸侯”、“多伯”就成为众多邦国的统称,子、男之属,为畿内内的“多子族”。班爵制度,规定了贵族的等级,明确了方国的地位,是国家组织形式日趋完善的表现。
大小方国要向王室定期朝贡,提供力役,奉命征伐,遵守一切礼仪制度,成为王室统治下的臣属之邦。每一方国,都仿照王室建立地方性的政权机构,组织军队,设置监狱,征收贡赋,直接统治它所属的人民。众多方国,地位有高低,封域有大小,力量有强弱,差异很大。部分领地较小,势力较弱的小国,往往成为大国的附庸。而在某一地区内,又往往出现比较强大的“方伯”之国,如卜辞中的盂方伯、人方伯等。它们雄视一方,威服附近的很多小国,成为一方之长。它若顺从王室,就能辅助王室镇抚一方,加强王室的统治力量。如果王室的统治力量有所削弱,所谓“诸侯畔离”,首先就是由它们开始的,成为地方性的对抗力量。如周在灭商之前号称“西伯”,就是殷西部的方伯之国,后来发展成为灭商的力量。
畿外还分散居住着众多的少数民族部落,他们在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上与畿内地区还有较大的差距。他们通过各种途径与商王朝保持密切的联系,在政治上对王室表示臣服,但比一般方国要松散一些。为了加强控制,商王朝也不断深入到这些地区,建立城邑,屯驻军队,作为开发边地的据点。
商王朝的统治地区,比夏代有了扩大。商的都城,由孟诸泽畔逐步西移到河内,东西横贯兖豫大平原。《吕氏春秋·审应览》谓:“汤尝约于殷、薄(亳)矣”,就是将亳、殷并举。它的邦畿东至泗上,西及伊洛,包括大平原的绝大部分。在些范围内,殷墟和洛阳偃师商城遗址、郑州商城遗址都经过重点发掘,证明是规模宏大的都邑。在其周围的今河南、河北和山东一带,也发现不少商代遗址,可能不少是当时畿内的城邑。
畿外的方国,往往与畿内的城邑错杂在一起,不过分布的范围要大得多。商代方国的名称,很多见于卜辞。如曹、杞、宋、雇、奄、薛、蜀(山东泰安附近)、齐、邳、■方(河南永城西境)、盂方(即邘)、邶方(河北涞易之间)、妟(燕)、周、光(河南潢川)等等,大都还见于后世。总之,在东至于海、西及陇山、南过淮水、北达燕山这一大片的中原地区内,不仅有了更多的方国和城邑,而且范围也有一定程度的扩大,这就说明商王朝统治的基本地区有了较大的发展。近来,在湖北黄陂发现了盘龙城商代中期的城邑遗址,在江西清江也发现有商代中期遗址,在安徽、湖南等地发现了时代相当于商代的遗址、墓葬和遗物,说明商王朝的政治势力和文化影响早已越过江汉地区,深入到今日的鄂赣与湘皖广大地区。在山西和陕西的许多地方,也都发现有商代遗址和遗物。商代的政治势力可能已经达到汉中地区,其影响还可能及于四川的某些地方。在东北、辽宁喀左县的大凌河畔多次发现殷周之际的遗物,说明商代的文化影响已经达到辽西地区。商朝畿外的广大地区,通过各种途径吸收中原先进文化的影响,缓慢地向前发展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