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四、商王朝的政权机构
殷商王朝的最高统治者就是商王。甲骨卜辞中有许多商王占卜的卜辞,是自称为“王”的。如:
丁酉贞:王作三师,左、中、右。 《合集》 33006
[癸]亥卜争贞:旬无祸 ? 王占曰:有祟。旬壬申中师 女黾 。四月。 《合集》 5807
乙未卜 贞:王登人三千呼伐□方。 《合集》 6640
这些卜辞中,商王或召集建设军队,或占卜,或号令征伐,皆自称为“王。”《说文》曰:“王,天下所归往也。董仲舒曰:‘古之造文者,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。三者,天地人也,而叁通之者,王也。'孔子曰:‘一贯三为王。'”王是天下所归往服从的人,能贯通天、地、人的首脑。
商王朝建立之初,有时称“王”,有时称“后”,这大约与继承夏人传统有关。如《尚书·太甲》伊尹作书曰:“民非后,罔克胥匡以生;后非民,罔以辟四方。皇王眷佑有商,俾嗣王克终厥德,实万世无疆之休。”又曰:“修厥身,允德协于下,惟明后。”在《尚书》中,商王或称王、或称后,但其意皆为“君王”之意。
商王有时还自称“予一人。”《尚书·汤誓》有“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。”《汤诰》有“尔万方有众,明听予一人。”“俾余一人,辑宁尔邦家。”孔安国传曰:“天子自称予一人,古今同义。”商王所自称的“予一人”,与后代帝王所自称的“寡人”、“孤”的意义相同,就是天下只有我一人,再无第二人有象我一样的权势了。商王是殷商国家的最高统治者。
商王之下,还有一整套的职官。《尚书·酒诰》记周公叙述殷朝官职时云:“越在外服:侯、甸、男、卫、邦伯;越在内服:百僚庶尹、惟亚、惟服、宗工,越百姓里君。”内服,就是在王朝服务的官职;外服,就是殷王畿外服役的职官。服,事也,即服王事之意。
商王朝的内服官,有百僚庶尹。僚,《说文》云:“好貌从人尞声。”清人段玉裁注曰:“《陈风》‘皎人僚兮。'传曰:‘僚,好貌。'此僚之本义也。自借为同僚之僚,本义废矣。”僚,本义是“皎好人”的意思,而后引申为同僚之僚。
尹,商王朝统治机构的官职称为“尹”,如“伊尹。”另外其他官职也称为“尹。”《说文》云:“尹,治也,从又,握事者也。”商王朝的这种官职名称对后来的楚国有很大影响;如楚国的相称为“令尹。”
亚服,当指次于“庶尹”的官员。《尚书·多士》:“有服在百僚。”亚服官亦在“百僚。”宗工,指主百工的长官。
百姓,古代贵族才有姓,多支贵族称“百姓。”《国语·楚语》云:“民之彻官百,王公之子弟之质能言能听彻其官者,而物赐之姓,以监其官,是为百姓。”韦昭注曰:“物,事也,以功事赐之姓。官有世功,则有官族,若太史、司马之属。”百姓,指王公子弟,公卿贵族之父兄。《尚书·尧典》有“平章百姓。”孔传:“百姓,百官。”《国语·周语中》有:“百姓兆民。”韦昭注曰:“百姓,百官也,官有世功受氏姓也。”《礼记·郊特牲》云:“献命库门之内,戒百官也;大庙之命,戒百姓也。”郑玄注曰:“百官,公卿以下也;百姓,王之亲也。”《礼记·曲礼下》云:“纳女于天子曰备百姓。”郑玄注曰:“姓之言生也。天子皇后以下百二十人,广子姓也。”孔颍达疏云:“姓,生也。言致此女备王之后妃以下百二十人,以生广子孙,故云姓也。”
里君,古代百姓按里而居。里君,当为百姓所居之里的长官。
殷商王朝的外服,主要是侯、甸、男、卫、邦伯。、这些外服官职多是指臣服于殷商王朝的部族方国首领。他们承担向殷商王朝贡纳、捍卫的义务。殷商王朝在伐灭夏桀的过程中,同时攻伐许多方国。如鬼方、土方、大彭、荆楚、氐羌、豕韦等。如《诗·商颂·殷武》云:“昔有成汤,自彼氐羌,莫敢不来享,莫敢不来王,曰商是常。”又《长发》云:“玄王桓拨,受小国是达,受大国是达。”“武王载旆,有虔秉钺。如火烈烈,则莫我敢遏。”殷商王朝征服了许多大大小小的方国部落。这些部族和方国都成为商王朝的外服,即侯、甸、男、卫、邦伯。见于记载的殷代方伯,如《史记·殷本纪》有“鄂侯”、“九侯”、“应侯”、“崇侯虎”;伯,有“西伯”,周文王曾为“西伯。”周季历曾为“殷牧师。”“甸”,徐中舒先生认为,金文《夨令彝》和《大盂鼎》皆作“田”,实指田猎而言。“甸”服必须向殷商王朝献纳猎获物,同时还要兼营粗耕农业。“男”,又与南通,指殷商王朝以南的臣服方国。“卫”“为王捍卫也”,指殷王的禁卫军。 [15]
殷商王朝的内服与外服,即在王朝服务的官员和臣服于商的方国部族。他们皆有义务服事商王。内服官员和外服邦伯,虽然有高低贵贱的等级,但是并没有形成如周代的五等爵制。
殷商王朝的内服官员,是商王朝廷的各部长官,即“百僚庶尹”,包括地方长官,如宗工、百姓、里君。其外服则是承担着向殷王朝贡纳义务的部族方国。根据这些方国的大小,或者他们已有的称呼,而称之为侯、甸、男、卫等。虽然有尊贵高低之别,但还不具有五等爵的含义。 |